灵武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做出如下变更补充:
由于系统原因: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文件附件无法显示,(略)领取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文件,谢谢!
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址:宁夏市金凤区韦斯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
邮 编:**邮编:**
联 系人:王毅枫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话:(略)-(略)、(略)
传 真:/ 传 真:/
(略)
**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