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于**年2月8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吴忠高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首开区联合营销代理服务(二次)开展招投标活动,现将具体结果公告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只有两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对投标人数量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阳光骄子D区G-1号商网**号)
联 系 人:韦国强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C座十五楼
联 系 人:夏红娟、王然
电 话:(略)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