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震湖乡苏堡村“出户入场”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震湖乡苏堡村“出户入场”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筑工程计划新建地上一层砖混机构双列牛棚**座共**平方米,建筑高度3.**米,墙体采用**毫米多孔砖砌筑,屋顶采用方管檀条彩钢夹芯板,屋面采用**毫米厚复合彩钢板和PC采光板,窗户采用铝合金推拉窗,门采用钢制大门,地面采用混凝土地面。新建钢架结构饲料干草棚**.**平方米,建筑高度3.3米,屋面采用单层彩钢板。新建钢架结构堆粪棚**.**平方米,建筑高度4.5米,屋面采用单层彩钢板。设计使用年限**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为二级。
附属工程计划混凝土硬化道路**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厘米,面层为**厘米厚混凝土、垫层为**厘米厚3:7灰土;新建**立方米地上钢筋混凝土青贮池**座;安装**立方米玻璃钢淀污池2座;敷设De**双壁波纹排水管**米;平衡土方**立方米。配套电动大门1座、铁艺大门1座、门柱1个、门牌1个、透视围栏**米、钢管栏杆**米、消毒池等设施。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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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 月**日8 时**分至**年3 月2日** 时**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3月4日9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7.2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地 址:(略)
宁夏(略)
**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