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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乔木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乔木林)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宁林函[**]**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NXBS-**-GC**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生态修复面积**亩。其中:干涝坝埫**亩,干涝坝埫**亩,二道湾**亩,红套儿**亩,祁家套子梁北侧**亩,大石头沟掌**亩,鹊雀湾**亩,杆杆梁北侧**亩,猴儿牙岔北侧**亩,驴尾巴梁**亩,乱堆子至白山头梁**亩。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和养护期:**日历天;养护期:**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一个标段
九标段:猴儿牙岔北侧生态修复;
十标段:驴尾巴梁生态修复;
十一标段:乱堆子至白山头梁生态修复;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九至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内容,并在其他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 址:(略)
邮编:/ 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层
联系人:(略) 邮 编:**
电 话:(略) 联 系 人:姜欢
传真:/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