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同心县发展和尕其格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发改审发(**)**号文件关于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建筑面积**㎡,建筑高度9.9m,地上一层。本项目主要对纪念馆的一层展厅区域(面积含门厅约**㎡)进行基础装修及安装工程。安装多媒体、专业灯具、专用展柜及展台、场景复原、艺术创作、安防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弱电系统、喷淋系统末端改造、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利用原有设备)、排烟系统改造、展板和平面美工创作及布展配套服务、智慧导览(利用原有设备)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展厅区域以陈列展览为目的的全部设计(包含大纲编制、深化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
2.4最高限价:**.** 万元
2.5计划工期:**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其他:无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展陈资质。
<--[if supportLists]-->(1)<--[endif]-->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2)<--[endif]-->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3)<--[endif]-->展陈资质: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宁夏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宁夏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时起至**年3月**日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1招标编号:SXWLJJ-NX**-ZB-**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
地点:(略)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略)
地址:(略) 地址:(略)A座**楼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略) (略)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3月 **日